有人算了一笔账,清代一名清廉的总督,年收入折合人民币约7200万

Connor 欧意app 2024-04-19 21 0

在清朝,通过科举考试考中举人、进士的机率是非常低的。据统计,举人的录取比例大概在1%左右,而进士就更是万中挑一。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,主要原因还是官员的编制有限,当时全国的文武官员总数在27000人左右,其中近20000人是文官,7000人是武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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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年间,全国的总人口是四亿,相比之下官员的数量显然太少,至少和今天中国的官员数量无法相比。尽管如此,读书仍然是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理想,虽然他们很清楚通过科举之路入仕的机会渺茫,但是作为读书人,在当时的社会仍然有很多特殊的待遇。

正常情况下,读书人一旦成为生员,即考中秀才,便会从此翻身。首先就是经济收入有了很大的突破。秀才在封建社会被归纳为“士人”。在太平天国以前,全国士人的总数是110万人左右,如果按照每名士人家中成员5名计算,那么士人的家人共有550万左右,这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1.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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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士人的人数不多,但他们的收入却是非常可观,其年收入是普通百姓的16倍左右。中国自古以来就有“穷酸秀才”的说法,但这并不符合历史实情。实际上,在士人阶层,经济收入大体都不错,但是一个士人的收入主要还得取决于他的工作。

比如说,一个秀才去担任私塾,他的年收入大约为100两银子,这是一个普通青壮男子一年收入的五倍;如果一个取得功名的读书人在家乡从事公众事务,他的年收入大约为120两银子;而要是这个人去为官府做事,成为县官的幕僚,他的年平均收入会达到250两银子;假如是为总督、巡抚当幕僚,则收入将会达到1500两银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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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读书人的终极目标还是做官,只有通过做官这一途径的士人才能实现“治国平天下”的抱负,更为重要的是,做官的收入才是最高的。我们都知道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”这句古语,其实在清代官场,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,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谦虚低调。

很多人认为明清的官员收入不高,的确明代的官员是封建社会中最穷的一个时代,但是清朝不一样,表面上看来他们所拿的俸禄极低,但是他们有着巨额的额外收入,俸禄的比例甚至占不到他们的百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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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雍正帝改革官员俸禄后,实行了养廉银制度,京城以外的官员从总督到知县都享受了这一丰厚的待遇。据不完全统计,雍正朝之后一个七品知县一年的额外收入为30000两白银,知府为52500两白银,道员为75000两白银,总督和巡抚的额外收入则为180000两白银。

以上所列的还只是朝廷发放的正常收入,并不包括种种陋规所得,如果要是加上这一部分,其数字将更加恐怖。清代的官员是历朝历代最会捞钱的,且不说贪官污吏,就算是颇为清廉的官员一年在俸禄之外也得有几万两银子的进项,而封疆大吏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。

即使我们不把那些灰色收入算入其中,就按一个清廉的总督,以他法定收入180000万两来算,其结果也是让人大跌眼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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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按1两白银相当于今天的400元人民币计算,那么180000两白银相当于今天的7200万人民币,是当今省委书记收入的一百多倍,这是个令人咋舌的数字。就算抛去各种开支,以最低三分之一算,其净收入也有2400万。所以,清代的读书人玩命都想考个功名的这种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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